四警区主村为田家镇村,附属村有本境的王家窝棚、八里铺、于家窝棚等村屯。民国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1943年至1945年8月)东北沦陷时期,盘山县实行街、村、屯制,全县划为2街、17村、75个屯。境内裴家台、李家屯、西药王庙、赵家窝棚、兴隆台、八里铺、杨家屯等属田家村所辖。粮窝(原名狼窝)属榆村堡村所辖。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东北解放。同年12月东北民主联军战略转移,国民党军队占据盘山县,实行县、乡保制。设2街、15乡、86保。境内的屯改为保,行政区划未变。1948年1月,国民党军队逃离盘山县,共产党接收盘山县。2月建立盘山县民主政府,11月实行区、村制,设2镇、15区。境内李家村、裴家村、西药王庙村归双台子区辖。南部兴隆台村属田家区辖,东部的牛官、陈屯村属榆村堡区辖。
1955年,并区改乡。盘山县设2镇、6区、55乡。盘山县田家镇区辖境内的赵家乡、裴家乡、兴隆台乡。1956年2月,盘山县将55个乡调整为34个乡。境内裴家台乡、赵家窝棚乡、粮家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10月,盘山县将原34个乡合并,成立4个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境内村屯属渤海人民公社辖。1961年5月,缩小人民公社规模,盘山县将渤海、沙岭、高升、东风4个人民公社调整为2镇15个人民公社。境内渤海人民公社辖本境东跃(原东药王庙村)、西跃(原西药王庙村)、裴家、赵家、李家、陈屯生产大队;境内粮家生产大队为吴家人民公社辖;兴隆台生产大队属田家人民公社辖。1971年3月,吴家人民公社粮家生产大队划归渤海人民公社,后划盘山县城郊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8月,辽宁省政府将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改为乡镇建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盘山县实行乡(镇)——村制。本境的兴隆分场、于家分场属大洼县田家镇(前进农场)所辖;赵家村、东跃村、西跃村、裴家村、李家村、陈屯村属盘山渤海乡管辖。1985年8月20日,辽宁省政府将盘锦市兴隆台区建区的区域范围定为:原盘山县的城郊乡的牛官村、粮家村;盘山县的渤海乡东跃、赵家、田家村的周家荒地屯;新立乡的五里铺屯;盘锦劳改总队;辽河石油勘探局在原盘山县境内的欢喜岭、高升、曙光和在大洼县的于楼、黄金带、红村所属单位驻地及职工职工家属聚居区,作为即将建立的兴隆台区的行政区划。1986年6月,筹建兴隆台区,本境组建区郊办事处处筹备小组,临时代行地方政府职权。原双台子区的粮家村、牛官村;原盘山县的赵家村、陈屯村、东跃村;大洼县前进农场的兴隆分场、于家分场;新立农场的五里铺屯;田家分场的王家荒地、周家荒地屯划归区郊办事处筹备小组所辖。1987年1月23日,将盘山县渤海乡划兴隆台区管辖。随乡划归兴隆台区管辖的有李家、裴家、吴屯、西跃、南屯、下董家6个村及其乡直企事业单位。同时撤销区郊办事处筹备小组,其所辖的陈屯、粮家、赵家、东跃、牛官5个村列渤海乡辖。大洼县前进农场的周家荒地、王家屯荒地屯,新立乡前胡村的五里铺屯划归兴隆台区辖,并与原属区郊办事处筹备小组的兴隆村、于家村合并成立兴隆农场。兴隆台区实行区——乡(场、街)——村(居委会)建置。兴隆台区辖2乡、15个村街道、143个社区、3053个居民小组。建区后在境内组建渤海、兴隆、振兴、新工4个街道;在区域外的沈阳市、辽阳市、鞍山市、锦州市、凌海市(今锦县)、辽阳市北镇满族自治县、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县以及兴城市、辽中县、新民县、台安县、灯塔县、黑山县等境内的辽河油田职工家属聚居区分别建立欢喜、友谊、新生、曙光、高升、于楼、红村、茨采、平安、锦采、沈采11个街道。1986年11月,兴隆台区正式成立。年末,设立兴隆台区新工街道,以原盘山县盘山镇部分行政区域为新工街道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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