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用,还有尿也得留着回家给自己家里用,还有啊,就是粮食,你是要去山洞里面找宝贝?是找孤魂野鬼啊,还是找毒蛇宝贝啊!”
“这还上面派来的老师呢,我看脑子真是简单,这一天上课也不知道说的什么,都没有以前秀才教得好,如果不是被玺悦嫂子给气的到现在都不出门,我们还不如听玺悦嫂子的呢!”
“秀才?”任宇暗自嘟囔了一句。
霍霆钧其实听到了他的嘟囔,不过,也没有管他。
“死不了就没事,你这条腿,可能废了,别轻易上山去,山上有熊,会吃人的。”霍霆钧说完,起身来,带着民兵走了。
看到任宇,霍霆钧是真的会想起之前自家那个傻媳妇对他的追崇。
还好,后来的媳妇聪明了,不会再使劲追着他跑了。
但是,看到这家伙,霍霆钧就想揍他。
所以,霍霆钧还是选择离开,万一把他给揍死了,也不好。
以前是无牵挂的时候,霍霆钧甚至想着,若是牺牲了,或许还能流芳百世呢,也不错。
现在,他可是有媳妇还有孩子的,那一对小家伙,越看越可爱,越是看孩子可爱,他就越是喜欢媳妇。
霍霆钧发现,尤其是生了孩子之后的玺悦,褪去了青涩,反而显得更有韵味了,这让霍霆钧每天晚上都要缠着媳妇。
反正,他去做了结扎呢,也不怕祸害了媳妇,回头再让媳妇遭罪。
霍霆钧离开。
任宇的脚腕又开始钻心的疼了起来。
好疼好疼,疼的他在地上打滚着。
然而,没有人再来看他,也没有人来照顾他。
任宇问过那个俞彤早就买通了的同伙,那同伙只是告诉他,说玺悦在这农场,太受欢迎了,一般人压根就没有办法压得住她。
任宇没有想到,昔日没有脑子的草包,竟然突然变得这么聪明了。
躺在仓库的稻草铺着的床板上,任宇一夜没睡。
当初的玺悦,只要他一句话,就能为了他掏出口袋里的所有钱,也能为了他和老爷子对抗。
哪怕是方老爷子宠她入骨都没有用。
任宇记得,在玺悦结婚的前一天,她找到他,说不喜欢那个没见过面,年纪大,长得还粗鲁的军官,问他能不能带着她走,她有钱。
任宇更记得,那天,他让她把钱都给了她,他还想让她在新婚之前跟他一起在玉米地里……
结果,那丫头傻归傻,却是个保守的女孩子,她只说,一定要跟她结婚了,才会跟他睡。
他没得到她的人,但是,得到了她不少钱啊!
后来,她临走之前骗了他两千块钱,那都是他曾经从她那里骗过去的,还给她也无所谓,因为她告诉他,说是外公留下了宝藏,好多金条,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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