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曾经规定了处罚的形式,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企业罚款权最早出现的条例就在此。
而在2008年颁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上述条例已经被废止了,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代替。
在现行的、有效的劳动法律法规中,不存在企业罚款权的法律依据。
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作为行政处罚种类质疑,只能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罚款主题仅限于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国家机关。
劳动者肯定是不接受乐捐的,但无力对乐捐提出异议,另一方面还不得不在乐捐时对该行为表示认可。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
你发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通过违法返款的名义把被罚的钱要回来,但是经济补偿金却不一定支持。
因为既然你在乐捐时认可了,而你又以公司违法罚款导致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被迫解除有违背诚信原则的嫌疑。
这是不可行。
原因很简单,请看乐捐的字面意思,这就是套路所在。
江川完成了基础的信息研究,想了想,决定好东西要大家一起欣赏,就发到了微博上。
没错,他的微博正是@自由艺术家。
先开始在《当代打工人生存日记》节目组底下评论只是顺势而为解决掉肖天琪的阴招。然后接连就继续用在了揭露水军上。
在网络舆论这方面,有个账号,比用魔法迂回要省事得多。
随着网友们对这个账号的关注,让江川也联想到了开辟一个新的角度,去辅助他的副职工作。
倒不是说想着什么让更多人跟着他深入剖析职场问题什么什么的。
江川作为一个非正常人类,并没有这种好为人师的执着。
单纯是多一个身份,互联网上的虚拟身份,更加合适去做一些、不管是以江总还是以什么魔法少女的身份不适合去做的事情。
“你打算怎么做掉坏蛋?”伯爵在一边阴恻恻的好奇追问。网?址?发?b?u?Y?e?ì??????ω?e?n?2??????5?.??????
不管纠正多少次,明明看着是英国老世家里出身的猫,但相处久了,讲起话来,真是一股子上世界港风黑/道大哥的味道。
犹还记得刚认识伯爵的时候,这只煤球那种自信的、微妙的油腻感。
江川放弃纠正,算了,有点反差感也挺好的,rua的时候毛茸茸的就很好:“先出门去买点东西。”
工作态度一点都不积极。
伯爵不悦,但江川才是主导话语权的人,祂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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