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踏踏!!!
马蹄声由远至近,莱恩一行全都警惕起来。
经过漫长的跋涉,他这一队人才刚刚抵达布莱克郡范围。
“小心点,是标准的骑兵,可能是冲着我们来的。”
对于从小在边郡长大的莱恩来说,听出正规骑兵和散兵游勇的差别太简单了。
果然,对方看到莱恩的旗帜,竟然调整方向冲了过来。
不过随着骑兵靠近,菲戈反而笑着冲了出去。
“哈哈哈!!!是我们北郡的骑兵!”
北郡边军的风格实在太明显了,无论是衣着还是佩戴的武器,这些细节外人很难模仿。
“菲戈!莱恩堂哥呢?”
战马从急驰到停止非常快,马背上的骑士已经提前跳了下来,迫不及待的跟菲戈拥抱在了一起。
“老爷在后面呢!我带你去见他。”
“没想到堂哥现在都是伯爵了,收到信件我们就来投奔他了。”
正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德里克家族扎根北郡三百年,或许没出过什么大人物,但是子嗣繁衍遍布整个北部行省。
虽然这些亲戚都穷的叮当响,有的都沦为农夫了,可缺什么都不缺提刀砍人的汉子。
以莱恩父亲为例,他的亲兵、骑兵全都是家族子弟兵,忠诚绝对拉满。
就算是国王站在前面,德里克男爵说砍死,大家都不带犹豫的直接动手。
北郡贵族愁的从来不是招募不到战士,而是养不起那么多战士。
对于北郡子弟来说,从军也是最容易出头的方式。
而且提枪跃马,本身也是在保卫家乡。
遍地都是坞堡的北郡,是王国腹地的贵族无法理解的彪悍。
因此莱恩从来没有担心过布莱克郡的地头蛇,因为他一封信送回去,真的能够将布莱克郡的贵族全都血洗了。
保护布莱克郡贵族的,不是他们手中的刀剑,而是王国的法律。
这一批赶来的子弟兵,算起来都是莱恩的堂兄弟、表兄弟、侄子、叔叔之类的关系。
为了争抢过投靠的机会,他们自己内部早就打过不止一次了。
现在看到莱恩,那叫一个激动。
“堂哥!”
“艾萨克!”
莱恩站在原地张开双臂,两人狠狠的抱住。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苟富贵,勿相忘!”
“二哥发达了,现在邀你们来共享这富贵。”
跟其他人不一样,艾萨克是能够继承自己父亲爵位的,对方能来不完全是冲着待遇来的。
卑鄙的人永远无法理解,什么叫做男人的承诺。
艾萨克松开双手,单膝跪在地上:“艾萨克·德里克,向莱恩·德里克·马格努斯男爵献上我的忠诚。”
莱恩也面容严肃的将佩剑抽出:“以先祖之名,我接受你的效忠,共患难,同富贵,必不相负。”
哗啦啦!
身后的北郡子弟兵跪下了一片,大声宣誓:“向您献上忠诚,领主。”
“我莱恩·德里克·马格努斯接受你们的忠诚。”
这就是北郡子弟兵,但凡有人能够混出头,绝对不用担心能不能站稳脚跟。
你只需要前行,身后自有家乡子弟提刀跃马相随。
所以,只有王都的那些大老爷们才会觉得布莱克郡是山民彪悍的鸡肋之地。
山民彪悍?在北郡边地的子弟兵面前只是一个笑话。
莱恩将艾萨克扶起来,然后将自己的佩剑双手平举送到他面前。
“看看,王都名匠人所造,比你用得好多了。”
莱恩知道北郡子弟的爱好,名剑名刀,烈马细狗,美人细柳。
这些他也爱,不过他更爱良臣名将。
所以名匠所造的利剑也毫不犹豫的赠与儿时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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