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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一名沉默寡言的卫士领到了堡垒中央的一间厅堂。与其说是厅堂,不如说更像一个审讯室或会议室。墙壁光秃秃的,只有一张长条黑石桌和几把高背铁木椅。
桌子的主位上,坐着一个精悍干练的男人。
他穿着暗色紧身皮甲,外面罩着一件没有任何纹章的深灰外袍。头发剃得极短,露出一道狰狞的旧伤疤,从额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他坐在那里,脊背挺直如枪,手里正拿着一卷厚厚的羊皮卷轴看着,面无表情。
他是第一编队的队长,雷蒙德。
桌子下首,坐着神情萎靡的约翰,他胸腹处明显缠着厚实的绷带,脸色苍白,看向狂刀的眼神充满了崇拜。
而在桌子左侧上首的位置,镇长奥利弗就坐在那里。
他没有穿镇长常见的华贵服饰,而是一身低调熨帖的深蓝色猎装,腰间配着一柄看起来颇为古朴的佩剑。
他一只手随意地搭在椅背上,另一只手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稳定而轻微的笃笃声,目光平静地落在走进来的狂刀身上,没有任何温度,仿佛在打量一件新到的工具或样品。
房间里的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
“狂刀?或者说……巴德?”雷蒙德队长抬起头,他的声音低沉、沙哑,“镇长大人亲点你入队,这是你的造化。但第一编队不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待的地方。规矩,你也该知道了。”
“现在,”雷蒙德队长翻开面前的羊皮卷,那是狂刀入队登记表,“再说一遍你的情况:姓名,年龄,出生地,有无亲属,何时何地学艺,为何来红枫镇,之前做过什么营生?详细点。”
狂刀深吸一口气,努力回忆着伊莎贝尔公主给他精心打造的贫民孤儿“巴德”的人设:
“狂刀。”他声音有些沙哑,“18岁,住在红枫镇西郊,石桥贫民窟出生,父母早死,没兄弟姐妹。学的……没钱没学,只会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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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皱了皱眉,“就在街头打架,没正经学过。红枫镇,我从小就在这里,没去过外地。”
他指了指自己的破衣烂衫和一身蛮力,“以前……帮黑铁铺的克劳师傅搬过货、当过临时保镖,也在贫民窟那家‘铜壳子’酒馆打过杂……对,给酒馆看场子也算。”
“后来我获得了这把刀,就一直专注打架,战无不胜,就给自己取名叫‘狂刀’了。”狂刀提起了自己打败约翰时所用的武器。
这是他在精灵王城用声望兑换的紫色装备。
不符合他贫民的身份,可仅仅一个晚上,伊莎贝尔找不到其他能替代的身份。
只有没什么人认识的贫民很好替代。
给一点钱就能拿走他的身份。
他知道这身份漏洞百出,可就一个晚上,他也没办法。
“石桥贫民窟?”雷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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