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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一盏清茶问过往,半城烟雨洗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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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打击道,“还有,你是教孩子还是教土匪?什么叫路见不平一声吼?”

“你懂什么!”

我一把夺回纸张,不服气地瞪着他,“这叫风骨!字写得好看有什么用,关键是要有气势!再说了,你会教你来啊!”

“我来就我来。”

孙墨尘轻哼一声,从我手里拿过笔。

他握笔的姿势极标准,指尖修长,骨节分明,光是这手势就比我那握烧火棍一样的姿势强了百倍。

他也没蘸墨,就着笔尖那点残墨,在纸上行云流水地写下了两个字。

“当归。”

字迹清瘦有力,透着股子傲气,却又收敛了锋芒。

“当归?”小宝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懵懂,“这是什么意思呀?”

孙墨尘放下笔,摸了摸小宝的脑袋,语气难得的温和。

“这是一味药。也是个愿望。”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意味深长,“无论走多远,总要有处可归。人若是没了归处,便如这风中浮萍,再大的本事,也不过是流浪。”

我愣了一下。

当归。

应当归去。

他是想家了?还是在暗示我什么?

我没敢深想,只是撇了撇嘴,“切,故弄玄虚。”

但那天下午,我偷偷把那张写着“当归”的纸折好,塞进了袖口的夹层里。

除了带孩子,若是雨势稍小些,我们也会去市集采买些东西。

跟孙墨尘逛市集,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这厮挑剔得令人发指。

买个青菜,他要拿起来对着光看叶脉的纹路,说是纹路不顺的吃了塞牙;买条鱼,他要掰开鱼鳃闻闻味儿,还要按按鱼肚子有没有弹性,说是死鱼怨气重,吃了伤身;就连买块豆腐,他都要嫌弃人家切得不够方正,说是看着心里别扭。

卖菜的大婶被他念叨得脸都绿了,若不是看在他长了一张好皮囊的份上,怕是早就拿烂菜叶子招呼他了。

“我说孙大爷。”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拽着他的袖子把他拖离了菜摊,“您这是买菜呢还是选妃呢?差不多得了,再挑下去,人家大婶都要拿着刀出来砍人了。”

孙墨尘理了理被我拽乱的袖子,一脸的理直气壮。

“病从口入。这市井之物本就粗糙,若不再精细挑选,如何入口?你以为谁都像你,给个馒头就能啃半天,活得跟个野人似的。”

“野人怎么了?”

我瞪眼,“野人活得自在!哪像你,穷讲究,活得累不累啊?”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他轻飘飘地回了一句,手里却提着刚才那是经过千挑万选才买来的半斤春笋,嘴角挂着一丝微不可察的笑意。

看着他那副模样,我心里的火气莫名就消了。

其实,这样吵吵闹闹的日子,倒也不坏。

比在道观里念经有意思,比在沙漠里吃沙子有滋味。

这就是柳娘子说的“实实在在的日子”吗?

第五日的午后,雨还没停,但已经变成了那种如烟如雾的细雨。

孙墨尘在房里午睡,我却怎么也睡不着,心里像是有只猫在挠。

我撑起那把油纸伞,独自走出了客栈。

临安府的雨巷,这时候是最美的。

青石板路被雨水冲刷得发亮,倒映着两旁粉墙黛瓦的影子,远处的小桥流水在雨雾中若隐若现,像是一幅晕染开来的水墨画。

街上没什么人,只有偶尔匆匆跑过的路人,和屋檐下躲雨的野猫。

世界安静得只剩下雨声。

我想起很久以前,在南屏山的时候,苏世安曾对我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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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儿,待到山花烂漫时,我便带你去江南,共赏这天下最缠绵的雨。”

那时候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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