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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朋克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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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例如电影、电视节目、音乐和游戏,被主流社会看轻,甚至鄙夷和嘲笑的前提下,依然暗地里喜欢它们的现象。这一词汇被发明于十八世纪,但真正在媒体上广泛使用,还要等到二十世纪的末尾。

    是的,在现代欧美社会,Guilty Pleasure,基本上可以与上世纪九十年代兴起的青少年流行大潮划等号。因此,可想而知,当一门乐种已经到了人们必须房门紧闭,戴上降噪耳机,自己一个人悄悄听才不会被人嘲笑的程度,它无疑也就失去了成为时代记忆的资格。

    换个更准确的说法——大家都会记住它,但不会主动提起它。而不被提及的事物,后续延宕的商业价值便难以维系。

    看看NSYNC如今的境遇就知道了,除了贾斯汀-汀布莱克单飞杀出了一条血路之外,其他成员,都被埋在了喧嚣的历史尘埃里。

    至于说唱音乐,零零年代不是它的开端,更不是它的高峰,只是它统治流行乐坛的道路上,一个值得铭记的发展阶段而已。Eminem、Snoop Dogg、Outkast、.、Missy Elliott、Jay-Z和Nas的作品固然优异,但2010年代的Kendrick Lamar、Drake、Future、相较起来也毫不逊色,更何况,像Eminem、Jay-Z和Kanye West这些旗帜人物时至今日一直在持续稳定地发布作品。

    他们,并不能简单狭隘地被一个时间刻度定义。

    从革新速度方面来看,说唱音乐与电子音乐并驾齐驱,是两个自我换代能力最强的流派。这两个细分领域的乐迷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能迎来一股令人心潮澎湃,且丝毫不逊色于前人的新潮流。沉溺于新鲜感的他们,不会让步伐脱离发展的节奏,自然也不会莫名其妙地流连于某个年代停滞不前。

    而流行摇滚,以及它在这个时代的特色融合产物流行朋克,则完全不同。一方面,虽然商业化程度比起青少年流行乐来说不遑多让,但即便光看名字也不难发现,流行朋克至少保留了一些从六十年代的车库摇滚浪潮中一直传承下来的独立血脉。

    业内人士当然不会觉得朋克摇滚有什么比流行乐或者其他主流摇滚类型更高明的地方,恰巧相反,朋克乐是现代流行乐里编曲结构最简单的音乐风格,可以说没有之一,I-IV-V,三个和弦,搞定一切。但很幸运,消费者们不在乎音乐人需要花十五天还是十五分钟来创作这些歌曲,他们需要的,只不过是Ramones乐队在《Blitzkrieg Bop》里简洁有力的那一声“Hey, ho, let's go”。

    这是后嬉皮社会,褪去稚嫩,但依旧青涩的年轻人,面对扑面而来的信息时代,发出的最响亮的那声反抗怒吼。

    千禧之交,被戳破互联网泡沫的美国经济陷入衰退,满地狼藉,流行朋克的愤怒与光荣也达到了巅峰。1990年代末期至2000年代早期,以Blink-182为核心,Sum 41、Good Charlotte和艾薇儿-拉维尼等一众音乐人,让流行朋克成为了当时最受三大青睐的签约流派。接下来,Fall Out Boy、My Chemical Romance和Paramore,在2000年代的末期,将该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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