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来,纯粹的爱与强烈的恨,便一直都是其最基础的底色。因为,这一词汇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去描述那些盛行于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所谓“下层阶级”间的热门趋势。
上层阶级的官方文化是含蓄的、内敛的、极少表露情绪的。而下层阶级的流行文化,则是热烈的、张扬的、鼓励直抒胸臆的。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绝没有中间地带。
这是资本主义为主导的工业化社会里,人们利用娱乐与体育来释放高压的主要手段,有些时候,甚至是唯一手段。
因此,随着不同的流行文化风潮,进入大众视野的名人们,便自然而然地被赋予了一个,近似于基督教里“三位一体”概念的光环——他们不光是真实的自己,还是崇拜他们的人眼里被神话的自己,也是憎恶他们的人口中被妖魔化的自己。这三个形象,同时活在整个社会的文化记忆里,履行着殊途同归的职责。
作为白手起家的全球作家,大众文化时代的媒体明星,查尔斯-狄更斯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个感受到同时身为艺术家,以及公众不断关注和崇拜的对象所带来的巨大压力的人。喜欢他的读者称他是史上最伟大的家,而讨厌他的人则嗤之以鼻,认为他是欺骗了一个时代的廉价文学小丑。
同时代的戏剧演员莉莉-兰特里也享受到了相同的待遇,1881年在伦敦西区剧院首次亮相的她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并在一年之后成为第一位接到商业代言的名人。拥趸赞誉她是商业代言风潮的开拓者,维多利亚时代最迷人的英国女性,保守派批评家则着力于描绘她与王室之间的风流韵事,以贬低其人格和成就。
进入二十世纪,电影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头一个十年,美国的电影制作公司会不顾观众的反对,刻意隐去电影演员的真实姓名,因为担心公众的认可会促使演员要求更高的薪水,但很快,以查理-卓别林为代表的第一代好莱坞巨星便打破了这一人为制造的藩篱,成为美国明星制度的奠基人。自那时起,公众对明星的着迷,便远远超出了他们在大银幕、小银幕、留声机或者CD中留下的供给,他们的私生活开始成为头条新闻。
特别是美艳女明星的私生活。
伊丽莎白-泰勒、格蕾丝-凯莉、奥黛丽-赫本,再到布兰妮-斯皮尔斯、格温妮丝-帕特洛、安妮-海瑟薇,所谓的私生活,并不只局限于这些女人睡了谁,跟谁结了婚,又跟谁签了离婚协议——这只是明星叙事中的一部分而已。流行文化最明显也最重要的支持者,是年轻女性,她们最关心的,是女明星的形容外貌、穿着打扮、妆容风格与护肤技巧,任何让这些名人在大众文化的语境里蜕变为女神的要素。
而正是因为这些关注点太过“女性化”,太过“小家子气”,这些追星的年轻女性粉丝,连带着她们崇拜的女性偶像,都会成为传统主流社会调侃嘲笑的对象。
嘲笑柔弱的女性,嘲笑她们的社群文化,是最安全也最能获得共鸣的消遣。毕竟,在这个阶层无限细分的后现代社会里,已经很少再有什么公众人物,能像流行女明星这样,能获得如此广泛的关注度和知名度了。
所以,绝大部分,甚至可以说全部的流行女星,不管她们是靠电影、音乐还是……小电影出名,都会经历从迅速蹿红,名满天下,到毁誉参半,再到因为某个负面公众事件导致全网挞伐,熬过几年黑暗时期后谷底反弹,最终成功蜕变,开始以艺术家身份得到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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