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镇里有数不完的工作:旅店伙计、打草鞋、修理驮畜蹄子、屠夫、磨刀匠、木匠、铁匠,即便是任何没有手艺的普通人,也可以去码头去当装卸工,那儿总能混口饭吃。很快,在湖边就形成了一个千余户规模的集镇——这已经超过不少南方的县城了。
以当时的标准来看,集镇的大部分居民可以说过的非常不错。即便是搬运货物的苦力,每天也能吃到两顿浇上鱼羹的粟米饭,逢三逢五还能喝点酒,这已经是绝大部分百亩之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了。镇子里的手艺人或者开设店铺的就更不用说了,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甚至有能力让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穿上绸缎,而集镇上最富有的几个商人已经可以修建带有高墙和射楼的宅院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和家人。商业活动汲取财富的能力远胜农业,即便是漏下的残渣,也足够让普通人吃饱,甚至吃好。
因此,当蛮子强盗们出现时,绝大部分集镇的居民没有逃往山上的将军城——他们舍不得自己的房屋和财产,而且他们很清楚山顶上的那座小城太小了,恐怕未必能容纳自己和家人。当然,更重要的是,集镇的居民们对守住自己的家园很有信心,集镇靠陆地的一侧被一大片湖沼保护着,那儿的水足够浅无法行船,水下的淤泥又足够深,无法涉水通过,他们将唯一那条石板路挖坏,筑起路障和壁垒。最富有的商人们拿出私藏的甲仗,武装起壮年居民,轮班值守。
为了避免强盗们从水面上进攻,居民们三米长的尖木桩和竹子插入湖底,这样敌人的船一靠近码头,就会被搁浅,沦为火箭的靶子。在他们的努力下,强盗们在尝试了几次失败后,确定集镇居民只是自守不会出击后,就只是分出一部分兵力将其包围,将主要精力放在山顶的将军城了。
在暂时获得安全的同时,一个新的问题摆在集镇居民面前——粮食。集镇的巨大部分居民都不是农民,平日是依靠购买获得食物的,由于交通便利、获得粮食十分容易的缘故,也没有在家中囤积大量粮食的习惯。除去少数极为富有者,绝大部分居民在被包围之后一个月内就耗尽了家中储藏的食物,为了避免被饥饿威胁的人们铤而走险,最富有的几个商人不得不拿出一部分粮食来赈济,不过那是有条件的——承担守卫任务的青壮年可以获得一日两升,其余的人只能每天早晚为一碗稀粥而争斗。
粮食的匮乏催生了黑市,一个漂亮的铜灯盏只能换半升豌豆,一件绢衣只能换到一块胡饼,绝大多数人倾家荡产,为了一口吃的打的头破血流,而少数人则大发横财,而鲁平就是少数人之一。
鲁平越过一具腐烂的尸体,一支箭头从它的脖子里穿透出来,乌鸦扯下他脸上的肉,野狗吞噬了他的内脏,再往前,还有另一具已经深深陷入淤泥之中的尸体,确切的说是残骸,只有指骨露在外面。他小心的挪动脚步,避免陷入泥沼之中,随着距离约定的地点越来越近,鲁平也变得越来越警惕,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交易,但谁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遵守承诺。
“嘿!”有人喊道:“再往前面我就射箭了!”
鲁平停下脚步,摘下裹着脸的黑布,露出脸来:“是我,你们的老朋友!”
前面的树丛中走出两个男人来,后面那人手中有一张短弓,引满了,似乎随时都可能射出去,他们用警惕的目光上下打量着鲁平,当他们确定身份之后才变得轻松起来。“别怪我!”前面那人做了个手势,示意同伴放松弓弦:“这年头,我们不得不小心点!”
“没事!”鲁平重新裹上布巾,笑道:“你们带粮食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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