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让护卫们围成一个圈,护着他跟王德,艰难地挤进了人潮。
西市的布局,远没有东市那么规整,到处都是各种各样杂乱无章的小摊小贩,整个市场就像一个巨大的的蚁巢。
最吸引李越的,是那些路边的小吃摊。
一个明显中亚长相的胡人,正在一个土制的烤炉前,烤着大串的羊肉,那羊肉被烤得滋滋冒油,上面撒上了孜然和盐巴,香味能飘出半里地。
李越让王德去买了一串,他咬了一口,外焦里嫩,满口都是油脂的香味,无限接近于现代烤羊肉串。
许是李越的气质很高,对面二层建筑上,胡姬穿着暴露,类似于他在某音某站上看到的女主播,眼神迷离,一个个的向李越眉目传情,而李越也不甘示弱,竟然直接隔空亲她们一口,弄的那些胡姬也掩面娇羞起来。
诚心而论,若非现在的身份不一样,李越肯定要去看个究竟,但是见识到大唐的顶尖美人之后,李越对这些胡姬也是兴致缺缺了。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
他又看到了卖“胡饼”的摊子,那其实就是后世新疆的烤馕。
一个巨大的馕,才卖三文钱,李越也买了一个,掰了一块尝了尝,又干又硬,但嚼起来很香,而且非常管饱。
就在他津津有味地啃着胡饼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汉子,行色匆匆,不知是没看路还是被人推了一把,一头就撞在了李越身边的王德身上。
“哎哟!”
王德被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那汉子也摔在了地上,手里的一个布袋子滚了出去。
“得罪了得罪了!”那汉子连滚带爬地捡起布袋,冲着王德和李越拱了拱手,一脸歉意地说道,“家里婆姨等着米下锅,实在是走得急了,没看路,贵人恕罪!”
说完,也不等李越他们反应,就一头扎进人群,不见了踪影。
李越和王德都没把这当回事,毕竟西市人多,磕磕碰碰在所难免。
他们继续往前走,李越又被一个卖“酪”的小贩吸引了。
那小贩用一个大木桶装着乳白色的、像酸奶一样的饮品,有客人来买,就用一个木勺舀一勺到碗里,再浇上一勺金黄的蜂蜜。
李越看着觉得很新奇,便对王德说:“老王,给我来一碗尝尝。”
他伸手想去怀里掏钱,却摸了个空。
王德也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钱袋,结果脸色一变。
“殿下,我的钱袋……钱袋不见了!”
李越心里一沉,也把自己身上摸了个遍,果然,刚才揣在怀里的那个装着金锞子的钱袋,也不翼而飞了。
两个人对视一眼,瞬间都明白了。
刚才那个撞人的汉子,根本不是什么急着回家做饭的,而是一个手法高明的小贼!
“岂有此理!”王德尖着嗓子低声道,“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偷到咱家头上来了!来人,来人啊!”
周围的护卫们一听,也都是大惊失色。
李越却摆了摆手,制止了王德。
他倒不是心疼那点钱,只是觉得自己有点丢人,智商被侮辱了,想他一个来自信息爆炸时代的现代人,竟然被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小贼给耍了。
他冷静下来,仔细回想了一下刚才那个人的长相和衣着。
“老王,你还记得那人长什么样吗?”他问道。
王德皱着眉头想了半天,摇了摇头:“当时太乱了,老奴只记得他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服,脸上黑乎乎的,看不真切。”
李越又问旁边的几个护卫,他们也都说没太注意。
就在这时,护卫队里一个一直沉默寡言的年轻人突然开口了:“殿下,属下记得。”
李越眼睛一亮:“哦?你仔细说说。”
那年轻人说:“那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身材中等,左边眉毛上有道小疤,额头有点高,他撞到王总管的时候,右手顺势就从王总管腰间划过,左手在您胸前挡了一下,钱袋应该就是那个时候被他拿走的,他的步法很稳,不像普通百姓,倒像是练过功夫的。”
这年轻人竟然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李越又惊又喜,立刻对王德说:“老王,找个画师,让这位兄弟把他记得的样子让画师画下来。”
他们很快就在附近找了一家茶楼,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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