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16章 咬狗正当防卫案

首页 书架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秦并不多见。”

    嬴政不赞同这个观点。

    罗老师这些看似让人啼笑皆非的言论,仔细琢磨之下,其实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不,这人咬狗之说,看似荒唐。”

    “但是,若是某些人就如同恶犬,是狗仗人势,恶意欺人之辈......”

    “人若是要屠这恶犬,又该如何判定其罪责?”

    嬴政环视一圈朝堂,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朝堂上大部分官员此刻皆是战战兢兢,他们虽然不屑于欺压百姓,但是难保自己的族人、下人中没有为非作歹之人。

    嬴政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继续说道:

    “后世法律的内核之深奥,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经嬴政的提醒之后,李斯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法治理念,与后世的完备体系相比,仍有诸多不足之处。

    李斯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感觉,天幕一定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启示,至少能帮助他将大秦的律法更加完善!

    ......

    【名场面五:我强暴我自己犯法吗?】

    毫无疑问,这个标题又将各朝古人的CPU都快烧干了。

    这......是如何做到的啊?

    天幕继续播放。

    【甲乙两人是舍友,都是女生。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

    【因此,甲找了张三去强暴她的舍友,并将舍友的照片寄给了张三。】

    【当张三到达这个女生宿舍时,舍友不在,张三以为甲是要被强暴的对象,结果误将甲给强暴了。】

    【那么,张三的行为属于什么错误呢?】

    【是打击错误还是对象错误?】

    ......

    各朝古人嘴角狠狠抽了一下。

    这应该是对象错误吧。

    毕竟张三连人都看错了。

    ......

    【是对象错误!】

    【因此,无论依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张三的行为都构成了强奸罪的既遂。】

    【然而,对于甲的行为,我们该如何定义其错误类型呢?】

    ......

    “哈?”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久久小说】 m.gfxfgs.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