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尽。
清凉的井水滑过喉咙,浇熄了五脏六腑的燥火。
李默看着王春花那双亮晶晶的、毫不掩饰的眼睛,竟觉得比山里的月光还要好看几分。
王春花见他喝完,然后接过空碗,紧接着又瞪了一眼旁边几个还在偷瞄的女生,叉着腰哼了一声,“看什么看?没见过英雄啊?还不赶紧回家拿盆来,别待会好肉都被先分完了!”
那泼辣又护人的模样,让周围人一阵哄笑,也让李默的嘴角,不受控制地牵起了一抹弧度。
两人在小时候就认识了,此时正你一句我一句的聊着家常。
见到故人,李默心情也极为大好,因为伴随着长大村里小时候经常一起玩的小伙伴会各奔东西。聚少离多是常态,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
另一边,王屠户的刀很快就动了起来,他手法精湛,刀锋过处,皮肉分离。
可当他切开猪背,看到那深可见骨的刀伤和被巨力震裂的脊骨时,操刀的手都顿了一下,倒吸一口凉气。他抬头看了看李默,眼神彻底变了。
这哪是打猎,这分明是搏命!
更甚的地方是,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才能把野猪王给砍成这样?!
老陈头在一旁,见有人问起,便忍不住将山里的凶险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番。
从李默单手举起百斤石墩,到陷阱的巧妙布置,再到最后徒手抓住獠牙,硬生生把四百斤的野猪王摔出去的场面。
他讲得口沫横飞,听得村民们一个个心惊肉跳,再看李默时,那眼神已经从羡慕变成了敬畏。
不过人力硬抗四百多斤的重物,这他娘的也太夸张了,绝大多数人是不相信的,认为是老陈头添油加醋太过分了,哪有人能真正做到这样的?
不相信归不相信,但是大家没有必要在人家风头正盛的时候,泼冷水,毕竟这不厚道,大家伙当个故事听就完事了。
王屠户花了好一阵功夫,才将这庞然大物分割完毕。
猪头、猪蹄、下水、五花、里脊......每一个部分都分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一毫的浪费。
大家依次井然有序的排队,拿着家里面相应值钱对等的东西过来换。
破败的院子里很快就堆满了换来的东西。
一袋袋的粗粮,一捆捆的红薯,几匹颜色灰暗却结实的土布,甚至还有人牵来了两只咯咯叫的老母鸡。
这些东西堆在一起,像一座小山,足够李默和弟妹们安安稳稳地度过这个冬天。
李默特意留下最后三十斤肉,十斤是给王屠户的,毕竟他不仅帮忙切割肉还帮忙分肉,这些该给,真的不是因为看上人家闺女就这般行事。
大青山深处除了野猪王,还有熊瞎子,大虫这些猛兽,分割它们也是个力气活,这份香火情意在,以后麻烦别人的时候,比较容易开口。
王屠户这边愣了好久,最后又是一番推辞,他们只收了五斤,又把一半给李默退了回去,并非常严肃坚决不收了。
另外二十五斤,十斤是给老陈留着的,家里总得有点肉吃不是?当然了,这是他要求李默帮他留下来的。
剩下最后十五斤是给家里面的弟妹们以及自己留着的。
肉分完后,李默继续留着人,没有让他们散场!
只听,他慷慨有力激昂的声音道:“肉是分完了,但是骨头还在,这些都是好东西,今天我和老陈做东!请全村人喝骨头汤!”
这话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畜生的骨头又粗又大,熬出来的汤得多香!
对于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滴油水的村民来说,这简直是过年才有的待遇!
甚至是有些家境不好的,过年未必有可以见得到荤腥的待遇!
“我回家拿我家那口大铁锅!”
“我家有粗盐!”
“我去多捡些柴火来!”
“我把家里面种的菜拿过来一起吃。”
村民们的热情彻底被点燃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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