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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鹤岗市《东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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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地势平坦,阿凌达河流经辖区,灌溉条件优越,是鹤岗市重要的“粮菜双供基地”,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以及黄瓜、番茄、白菜等蔬菜,部分蔬菜通过“农超对接”直供鹤岗市区各大超市。镇内交通便利,鹤大公路贯穿辖区,村级公路实现全覆盖;近年来,新华镇发展“特色农业”,打造“新华稻花香”品牌,推广绿色水稻种植,同时建设“新华农业观光园”,开展稻田观光、农事体验等活动,吸引城区居民周末游玩。

6. 蔬园镇

蔬园镇位于东山区西南部,西连南山区,南邻新华镇,北接东山街道,总面积约98平方公里,下辖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约2.3万人,因历史上以种植蔬菜为主而得名。蔬园镇地处平原与丘陵过渡地带,既有连片农田,也有少量林地,农业生产以“蔬菜种植+畜禽养殖”为主,蔬菜种植面积达1.2万亩,主要供应鹤岗市区,是名副其实的“城市菜篮子”。镇内的“蔬园蔬菜批发市场”是鹤岗市东部规模较大的蔬菜集散地,每日吸引周边农户与市区商贩交易;近年来,蔬园镇推进“设施农业”建设,建设温室大棚100余座,实现反季节蔬菜供应,同时发展“农家旅游”,打造“蔬园采摘园”“农家餐馆”,让游客体验种菜、采摘、烹饪的全过程。

7. 东方红乡

东方红乡是东山区唯一的山区乡,位于东山区东部,东接宝泉岭农场,南邻汤原县,西连新华镇,北接萝北县,总面积约180平方公里,下辖5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约1.1万人,以林业与农业人口为主。东方红乡地处小兴安岭余脉,山林面积占全乡总面积的70%,森林资源丰富,主要树种有松树、杨树、桦树等,是鹤岗市重要的林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以玉米、大豆种植为主,兼有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乡内交通以乡级公路为主,部分村落通水泥路,出行便利;近年来,东方红乡依托山林资源,发展“生态旅游”,打造“东方红森林公园”“山间民宿”,开展登山、森林氧吧、采摘山野菜等活动,吸引游客感受山区自然风貌。

二、历史沿革与文化脉络

东山区的发展历程与鹤岗市的煤炭资源开发、农业拓荒、林业建设紧密相连,历史沿革折射出东北边疆地区“工农商林协同发展”的轨迹,文化脉络则融合了工矿文化、农耕文化与山林文化的特色。

1. 历史沿革:从边疆荒野到多元城区

东山区所在区域历史上长期为少数民族游牧与渔猎之地,清末民初时期,随着闯关东移民的涌入,开始出现零星的农业开垦与木材采伐,形成小规模村落,但尚未形成正式行政区划。1931年以后,日伪时期对鹤岗煤炭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在今东山区境内设立“东山采炭所”“新一采炭所”,聚集了大量矿工,形成了矿工村落,这是东山区工矿聚落的开端。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鹤岗地区成立人民政府,对煤炭资源进行有计划开发,今东山区境内的采矿点整合为东山煤矿、新一煤矿等正规矿山,矿工村落扩大,同时平原地区的农业开垦规模也逐步扩大,形成了“矿区+农村”的格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鹤岗市为加强对东部区域的管理,设立“东山区公所”,隶属鹤岗市管辖;1954年,东山区公所改称“东山区”,正式成为市辖区建制,管辖东山、新一等矿区及周边农村区域;1958年,东山区与周边区域合并为“东风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东山区建制;1966年,东山区改称“红卫区”;1980年,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恢复“东山区”名称,并将新华镇、蔬园镇、东方红乡纳入管辖范围,形成如今的行政区划格局。

2. 文化脉络:多元文化的融合与传承

东山区的文化核心由“工矿文化、农耕文化、山林文化”三部分构成,三者相互影响、共生发展,形成了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

- 工矿文化:百年煤炭开采历史孕育了东山区的工矿文化,核心是“艰苦奋斗、互助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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