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朝后,刘据独留李继志于偏殿,取出一份陈旧册子:“这是霍公晚年亲笔批注的《孙子兵法》,其中一页写着:‘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也。’他圈了又圈,批了又批,最后只留下一句话??‘真正的武功,是让刀剑生锈。’”
李继志眼眶微热:“他一生最怕的,不是敌人强大,而是自己变得和敌人一样。”
***
数月后,《止妄诏》推行初见成效。西北戍边校尉主动上书自劾,称前次巡逻误焚胡商帐篷,致其货物尽毁,请求降职罚俸。朝廷非但未责,反而嘉奖其坦诚,并依例赔偿。消息传出,西域诸国震动,纷纷遣使入贡,称“汉政清明,连过错都敢公开,实乃天下楷模”。
与此同时,“薪火台”迎来第五年讲者。这一次,登台的竟是当年玄武门之变中刺杀失败的刺客之子。此人名叫荆远,自幼背负“逆种”之名,流落江湖,靠卖艺为生。直至去年,他在街头听见孩童诵读《风诫》,猛然醒悟,主动投案,愿以余生赎父罪。
冬至之夜,篝火熊熊,他立于焦木残干之前,声音嘶哑却清晰:
“我父亲那一刀,没有杀死霍光,却杀死了他自己??死于仇恨的轮回之中。他至死都认为,只要除掉一个人,天下就会变好。可霍公告诉我们:改变制度,比杀死暴君更重要;建立规则,比复仇更有力量。”
他从怀中取出一把锈迹斑斑的短刃,投入火中:“今日,我烧去这把刀,也烧去心中三代积怨。我不求宽恕,只求一个机会??让我去最苦的村子教书,让我儿子能堂堂正正地说:‘我的祖父错了,但我可以走上不同的路。’”
全场静默,继而掌声雷动。翌日,朝廷特设“悔途仕进科”,专录曾犯重罪或出身罪籍却真心悔改之人,授予基层教化之职。十年间,全国共录用三千余人,其中半数成为义塾骨干,被人称为“灰烬中开出的花”。
***
春深时节,李继志奉命巡视江南。此处曾是豪强横行之地,赋税苛重,百姓逃亡。如今因“底线保障制”全面落实,各县皆设“贫户册”,每月核查发放粮布,又有“童议制”推行,村中小学竟有八岁幼童提出“渔网应定时修补,否则鱼少网破,大家都会饿”,被县令采纳并立碑记事。
一日黄昏,他乘舟沿河而下,忽闻岸上歌声悠扬:
> “柳絮飞,风儿吹,
> 从前官差催租税,
> 如今长吏亲自来送米。
> 不叩头,不谢恩,
> 只问一句:够不够吃?
> 哦,够了,够了,
> 够活到明年春。”
歌词质朴,却让李继志泪湿衣襟。船夫笑道:“大人莫怪粗俗,这是我们这儿的新民谣,小孩都会唱。”
当晚宿于村舍,主人是一对老夫妇,膝下无子,靠织麻为生。见贵客临门,执意让出床铺,自己睡草席。李继志坚辞不受,与老人同卧一榻,夜半听窗外虫鸣犬吠,恍然忆起《泥土记》中的考察标准第四条:“是否曾在夜间独自坐在村口,听风声与狗吠。”
他悄然起身,踱步至院中。月光洒地如霜,远处山影朦胧。忽见墙角坐着一人,低头摆弄竹片。走近一看,竟是村中盲童,在用刻刀一笔一划雕琢什么。
“你在做什么?”他轻声问。
“做一块牌子。”孩童答,“我要把它挂在我家门上。”
“写什么?”
“写‘这里住着一个会听人说话的大人’。”孩童仰起脸,眼中无光,神情却明亮,“去年您来过一次,那时我还小。您蹲下来听我说学校井水浑浊的事,后来真的派人修好了。我娘说,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瞎了也没关系,因为还有人愿意听我说话。”
李继志喉头哽咽,半晌才道:“那你为什么不写‘这里住着一个好官’?”
“因为您不是我家的官。”孩童认真地说,“您是天下的官。而我只想记住,有个人愿意蹲下来,听一个瞎孩子说话。”
那一夜,李继志未曾合眼。天明即提笔写下《夜访十记》,详述江南见闻,尤重百姓言语细节。其中一条写道:“治国之道,不在庙堂决议之高远,而在能否听见一个盲童心中的期待。”
此文传入宫中,刘据读后泣不成声,遂下诏:“自今而后,凡大臣奏事,必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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