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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相同之命补救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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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按语:季华先生来信说,拥有相同命格的人很多,但实际命运不同的人更多,所以(命理推算)常常出现与现实不符的情况。

他特地提出了关于“相同命格补救方法”的论述。

还说在出生时辰之外,必须再增加分柱和秒柱(以细化时间)。

又说这种方法虽然好,但绝对难以实际施行,这话确实说得很对。

注解:

“按”即“按语”,是作者(袁树珊)对前文内容的评论或说明,此处用于引出对朱季华来信的回应。

“命造”即命格,与前文含义一致,指由生辰八字确定的命理格局。

“分秒两柱”是朱季华提出的概念,即在传统四柱(年月日时)基础上,增加“分柱”“秒柱”,以减少同命格人数。

“诚哉斯言”是文言常用表达,意为“这话确实是对的”,体现袁树珊对朱季华“分秒两柱难实施”观点的认同。

原文:

又谓生时拟改为二十四小时计算。

珊认为此法,既简且便,古人亦尝用之,但未明言而少精义耳。

译文:

(季华先生)还说,出生时辰打算改为用二十四小时制来计算。

我(袁树珊)认为这种方法,既简便又实用,古人也曾采用过,只是没有明确说明,也缺乏细致的阐释罢了。

注解:

“珊”即袁树珊,《命理探源》作者,此处为第一人称自称。

“二十四小时计算”指将传统十二时辰(每个时辰两小时)改为现代二十四小时制,使时辰划分更精准,对应前文“细化时间以减少同命格”的思路。

“少精义”指缺乏详细、精深的论述,袁树珊认为古人虽有类似实践,但未形成系统理论。

原文:

本书杂说篇引《乾元秘旨》云:双生之别,命主太旺幼者胜,命主太弱长者胜,命主不旺不弱长幼略同。

此指双生同在一时者言也。

译文:

本书《杂说篇》引用《乾元秘旨》的话说:双胞胎(命运)的区别在于,若命局中主导五行过旺,年幼的双胞胎运势更好;若主导五行过弱,年长的双胞胎运势更好;若主导五行不旺不弱,双胞胎的运势则大致相同。

这是针对出生在同一时辰的双胞胎而言的。

注解:

“《乾元秘旨》”是古代命理典籍,具体作者与成书年代不详,以论述命理细节(如双胞胎命运差异)着称。

“双生”即双胞胎,因出生时间(年月日时)基本相同,是“同命不同运”的典型案例,故原文引其论述佐证“时间细化”的必要性。

“命主”指命局中主导的五行(如木命、火命等),是传统命理分析的核心,“太旺”“太弱”均为命局失衡的状态。

原文:

珊为人推命,虽非双生,亦尝采用此法,略事变更。

如木强之命,生壬申时初刻者,申藏之庚金戊土较为得令。

土能生金,金能制木。

材堪大用,则以吉断。

译文:

我(袁树珊)给人推算命运时,即使不是双胞胎,也曾经采用这种(细化时间的)方法,只是稍作调整。

比如命局中木属性过强的人,若出生在壬申时的初刻,申时地支中藏的庚金、戊土会更得时势助力。

土能生金,金能克制过强的木。

(这样的命局)可称得上是能担当重任的人才,所以判定为吉利。

注解:

“推命”即命理推算,为命理师的核心工作。

“略事变更”指对《乾元秘旨》的方法稍作修改,不局限于双胞胎,推广到普通命格的推算。

“木强之命”指命局中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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