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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7章 老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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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落脚之地。

我说当然。

然后就到了分好处的时候。

老黑要锄头、砍刀,说你以后用不着了,我很舍不得,就说,谁说用不着了?听说学校每星期也要劳动呢。

当晚,几个平时要好的知青,还弄了一些菜,提一瓶酒,闹闹嚷嚷地喝,一时我成了人人挂在嘴边的人物,好像要去驻联合国,要上月球,要吃香的喝辣的了......

陈皑鸽看着这样的描写,忍不住赞叹这写的是真贴切,当年他下乡的时候,还真就是这样,跟江弦写的是一模一样。

当时,他和两千万同龄人一起,响应号召远赴云南。

陈皑鸽现在还记得,当时因为多数朋友和同学已经提前走了,所以送他的人并不多,不过得到了特殊批准的陈怀皑来了。

车开动的时候,陈皑鸽一回头,竟然看到憔悴的父亲流着眼泪正在跟着火车追自己。

那时候,火车越来越快,父亲的身影越来越小,陈皑鸽的泪水就像下大雨一样,哗一下流出来了。

后来陈皑鸽就去了云南下乡,这段时光对他来说印象深刻,堪称人生中最苦的一段日子。

当时他和同来的朋友被分配到了云南最边远的生产队,每日的工作就是不断地砍树,这种砍树的生活持续到1971年,那时候因为会打篮球,陈皑鸽当上了兵。

而江弦所写的这段被选去当老师的事情,陈皑鸽当时同样经历过,对江弦所写的这一段非常有感触。

当时他还没少巴结对方,因为当时想着,也许后半生都要在这儿度过了,万一今后结婚生子,有了小娃,少不了要在对方手上识字。

在《孩子王》的小说里,其他人对主角儿老杆儿也是非常巴结。

就连在队里做饭的来娣,也进屋来摸着坐下,眼睛有情有意地望着主角说:

“还真舍不得呢!”

来娣这个角色也是有性格,来找主角,大家就笑她,说她见别人吃学校的粮了,就来叙感情,怕是想调学校去做饭了。

来娣呢,叉开两条肥腿,双手支在腰上,头一摆,喝道:“别以为老娘只会烧火,我会唱歌呢。我识得简谱,怎么就不可以去学校教音乐?”

说完又和主角说,你到了学校,替我问问,可不可以去学校教音乐,说着自己倒了一杯酒,举了一下,说你要是替老娘办了,我再敬你一杯,说完一仰脖,自己喝了。

可见其豪迈。

之后呢,主角就准备开启自己的教学生活。

为此还特地穿上一双新尼龙丝袜,因为脚上茧子厚,扯得袜子咝咝拉响。

又套上一双新解放鞋,换了一身干净裤褂,还特意将白衬领扯高一些。

至于学校的生活,不光是教书,还需要劳动,要换茅草顶,要种菜,要带学生上山干活。

“我”教的是初三毕业班。

初三的孩子们是什么水平呢?

已经读初三了,但却连一篇百来字的文章也无法写好,课本也读不懂。

因此,这教学对“我”还是很吃力的。

我硬着头皮决定试试:

一进门,便猛然听到一声吆喝:“起立!”桌椅乒乒乓乓响,教室里立起一大片人。我吃了一惊,就站住了。又是一声吆喝,桌椅乒乒乓乓又响,一大片人又纷纷坐下。一个学生喊:“老师没叫坐下,咋个坐下了?”桌椅乒乒乓

乓再响起来,一大片人再站起来。我急忙说:“坐下了。坐下了。”学生们笑起来,乒乒乓乓坐下去。

“我”走到黑板前的桌子后面,放下教具,慢慢抬起头,看学生们。

山野里很难有这种景象,这样多的蓬头垢面的娃子如分吃什么般聚坐在一起。

桌椅是极简陋的,无漆,却又脏得露不出本色。椅是极长的矮凳,整棵树劈成,被屁股们蹭得如同敷蜡。数十只眼睛亮亮地瞪着。前排的娃子极小,似乎不是上初三的年龄;后排的却已长出胡须,且有喉节。

上课时,“我”喊同学们拿书出来,结果全班同学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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